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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群众关切 护航百姓“安居梦”

作者: 编辑 来源: 互联网 时间: 2020-06-02 阅读:

“以前住在城西社区的时候一到下雨天就不敢出门,还得准备盆桶,防止雨水流进家里,现在好了,没想到能住进这么好的房子,小区配套设施齐备,还能在楼下锻炼身体。”搬进新家的李阿姨高兴地说到。

搬迁前,李阿姨家可是别有一番“景象”。城西社区1组,占地面积17000多平方米,有96户、390余人,是什邡城区典型的棚户区(城中村),房屋基本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低矮、简陋,配套功能差,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令人堪忧。特别是经过“5.12”大地震,房屋墙垣出现裂缝,破损不堪。

“房子小还可以挤挤,就怕下雨,雨水淌集夹裹粪水淹没院子,淌进屋内,到处臭气熏天、乱七八糟。”从1964年,李阿姨一家几十年居住于此,虽已五代16口,但还得挤住一起,最令他们头疼还是居住环境的“脏乱差”。

李阿姨家的情况在什邡市不是个例。什邡市因优越的地理位置,较好的经济发展潜力,长期位居中国西部地区的百强县。2008年5月12日,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什邡市遭受到严重破坏,为加快灾后重建和推进城镇化进程,从2017年开始,什邡市启动棚户区改造。

但由于拆迁户诉求不一,产权混杂等情况,征迁难度非常大。“我不同意拆迁,我的明明是商铺,为什么按照住房的补偿标准赔付?”“我家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为什么按照集体土地的赔偿标准执行,我不得签拆迁合同”。棚户区改造工作推开以来,每天都会收到问题诉求 ,工作出现停滞不前的情况。

“群众关注什么,纪委就盯住什么”。什邡市纪委监委派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嵌入式”监督,既协助当地乡镇开展拆迁工作,又着力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拆迁安置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并在分析总结近年来发生在拆迁领域的问题后,针对拆迁中利益诱惑大,征迁工作人员容易被‘围猎’等情况,建立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侵占补偿资金的“四不准”纪律约束制度,与每位棚改工作人员签订《严守工作纪律书》,将纪律贯穿于棚改工作始终。

“纪委的同志,我要举报棚改工作人员张某给我家测量的平房面积不够……”2019年1月,在城西社区启动棚改后的一天,机械厂小区棚改项目督查员、特约监察员彭晓英接到居民梁某打来的电话。

随即,彭晓英会同项目所在的皂角街道纪工委书记张果一起马上赶到梁家进行复核。经过查验发现,原来梁某对房屋面积认定标准不清楚造成的误会。

“我们测量是按照滴水面积进行的,而你自己测量是按照墙体测量的,测量标准在《什邡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中是写清楚了的,你看嘛”,彭晓英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文件一项一项解释。

“把问题摆到台面上,放在群众眼皮底下,是最能让人信服的办法”,为避免再出现因为理解偏差出现的“误会”现象,什邡市纪委监委实行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制度,督促棚改办和下属棚改项目工作组设立公示栏、宣传点、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及时公示棚改房屋征收流程、房屋测量面积等内容,让棚改工作运行在“阳光下”。同时,在什邡市纪委监委建议和推动下,该市所有棚改项目全面引入第三方测绘评估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有效堵住可能存在的虚增拆迁面积、套取国家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漏洞。

什邡市纪委监委一连串的组合拳为推动棚改工作打开了新局面。截至目前,该市完成棚户区改造1400余户,圆了4000余人的“安居梦”,令人欣喜的是90﹪以上的棚改户不仅“安居”还“乐业”,“利用结余下的拆迁款,我家开了一间小餐馆,一家人的居住、生活都有了保障”,城西社区居民罗传祥在拆迁购置新房后,利用手里结余的拆迁款开起了一间40平米左右的餐馆,不仅自己富起来奔了小康,还为两个困难家庭解决了就业问题。拆迁户刘大贵有修鞋经验,利用剩余补偿款在新家楼下开起了修鞋店,如今生意兴隆,每月的收入不仅能保证一家的生活支出,还用余钱购置了一台小汽车

“棚改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下一步将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保障执行的职责,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精准监督、科学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棚改工作公开、透明、高效、有序推进。”什邡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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