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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因担保余额超过授权比例收到警示函

作者: 编辑 来源: 互联网 时间: 2019-01-17 阅读:

2017年末公司及下属企业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占接受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的95.47%,已超过此前海航基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于30%的授权比例。

观点地产网讯:1月15日,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证监局称海航基础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2017年年报显示,2017年末公司及下属企业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占接受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的95.47%,已超过此前海航基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于30%的授权比例。

海航基础未就超过授权部分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证监局决定对海航基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同时,海航基础时任董事长黄秋、时任董事会秘书骞军法、时任财务总监尚多旭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海航基础上述违规担保及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2017年4月15日,海航基础披露《关于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公告》,称公司拟与公司股东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签订2017年信用互保框架协议。

据此,由海航实业及其关联企业为海航基础及下属企业提供信用担保额度500亿元,并由海航基础及下属企业向海航实业及其关联企业提供150亿元担保额度,且任何时点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海航实业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的30%(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

海航基础于公告中表示,公司目前经营稳定,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所提出的问题。同时,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遵守《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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